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离退休工作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师院离退休工作,在全校形成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结合学校实际,建立离退休工作校、院(系、部门)两级管理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我校离退休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为依据,以党建引领我校离退休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协同、共同负责”的原则进行,逐步构建和完善学校各院(系、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各司其责的离退休工作格局。
二、管理体制
在师院党委领导下,学校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实行校、院(系、部门)两级管理,学校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及服务的工作制度。其中,离休干部、处级以上退休干部、退休省级以上专家、退休高层次人才归口学校离退休办公室管理,离休干部、退休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管理由离退休办公室为主、各院(系、部门)为辅;其余退休干部职工由各院(系、部门)管理为主,学校离退休办公室为辅。各院(系、部门)涉及的退休干部职工相关经费由党委组织部按比例下拨。
三、管理机构
(一)学校离退休办公室
学校离退休办公室是师院党委组织部领导下的主管离退休工作的职能部门。
(二)各院(系、部门)
各院(系、部门)是学校离退休工作二级管理的单位 (部门)。各院(系、部门)办公室积极协助、配合学校离退休办公室管理离退休工作。
四、管理职责
(一)学校离退休办公室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师院党委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拟订离退休工作计划、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使离退休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2.在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负责全校离休干部、处级以上退休干部、退休省级以上专家、退休高层次人才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3.协调、督导各院(系、部门)做好退休干部职工服务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各院(系、部门)退休服务管理工作情况,收集各院(系、部门)有关退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整理离退休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向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切实维护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4.负责离退休工作专项经费预算,管理、下拨离退休干部职工活动经费、福利费等各项经费。
5.配合离退休党总支组织离退休各支部的学习与活动,建好管好用好老干部活动室(老党员驿站)。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院(系、部门)工作职责
1.重视和关心退休工作,把退休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拟订本单位退休干部职工相关工作计划、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负责落实有关退休工作的政策规定及本单位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2.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本单位退休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退休干部职工通报学校和本单位重大事项、改革发展情况,听取建议和意见。
3.认真做好退休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退休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身体生活状况,做好退休干部职工的来电来信来访工作。
4.走访慰问退休干部职工。在中秋、国庆、重阳节、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退休干部职工重病住院和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及时关心探望、慰问。关心经济困难的退休干部职工生活。
5.建立退休干部职工信息库,定期分析退休干部职工的基本情况,进行有针对性服务管理,并及时向学校离退休办公室
报告人员增减信息。
6.根据本单位退休干部职工的特点和意愿,组织退休干部职工参与离退休党建、关工委、学生党建、教学督导等工作,发挥退休干部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7.组织开展适合本单位退休干部职工特点的文体活动,促进退休干部职工身心健康,丰富晚年生活。负责组织退休干部职工参加校级老年文体活动。
8.协助家属处理退休干部职工去世后的丧葬及善后工作。
9.做好由学校统一下拨的经费使用工作。
10.承办学校交办的其他退休工作。
五、附则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离退休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