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患者在定点医院住院期间,因诊断治疗所需,做应由医保中心核准备案的医疗项目或由于所住定点医院设备、技术等原因需到其它医院做检查时,应由主治医师填写《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检特治申报表》,经医院医保科审核盖章后,报医保中心医审部核准备案。因病情危急,来不及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的,须在4天内(节假日顺延)到医保中心补办。
参保患者住院由于所住定点医院设备、技术等原因需到其它医院做检查发生的费用,由所住医院按相应医疗项目记入,与住院费用一并结算。
唐山师范学院离退休党总支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北路156号邮编:063000